关于建设广西林产加工产业工程院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4

  关于建设广西林产加工产业工程院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加强林产加工产业技术研发,为我区林产加工产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就建设广西林产加工产业工程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和科研协作单位

  实施单位: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研协作单位: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广西大学、广西科学院等。

  二、目标要求

  将广西林产加工产业工程院建设成为具备开展林产加工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应用、成果转化和推广辐射能力的重要平台和聚集国内外优秀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到2015年,工程院研发技术平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专利拥有量持续增长;完成功能型及环保型木质品(人造板)、林木苗木等新产品研究及产业化示范,带动林木业、林产工业行业向环保安全、绿色节能等方向发展,林产加工产业规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培养一支林产加工技术、工艺骨干团队及一批林产加工产业领军人物;到2020年,争取建成集林产加工技术研究开发、中试推广、转化培训及技术服务为一体,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林产加工产业工程院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林产加工及产业化方面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服务能力,为我区经济建设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联合组团、引进与共同培养为人力投入的主要目标,在现有的丰林集团工程中心等平台研发团队的人力资源基础上,联合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广西大学和广西科学院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10-20人的项目办公小组,组成50-100人的工程院技术与管理人才团队,其中包括引进自治区主席院士专家顾问1-2人,引进国内外林业产业优秀技术管理专家10-20人。

  (二)加大工程院资金投入。由丰林集团与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广西大学、广西科学院等通过技术、资本入股等方式进行合作。筹建成熟运行后,以技术成果转让、服务输出及产品推广生产销售等方式筹集资金来维持日常运行,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

  (三)加大联合开发研究。通过整合林业产业优势资源,采取联合开发研究。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广西大学及广西科学院主要负责林产加工的基础理论、标准化及人才培养等方向研究,丰林集团主要负责工程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等,并负责技术成果中试、产业化及新产品的生产销售。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2月)。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其他组建单位,收集各方意见,完成市场调研,起草并确定科学的组建方案和实施内容。

  (二)实施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各组建单位成立工程院项目建设小组,各项目小组成员联合组成项目办公室,按照组建的实施内容和目标,负责具体组建方案的实施工作,实行各单位项目责任。

  (三)运行阶段(自2014年起)。组建完成后,按照工程院高标准高起点要求,开展联合攻关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共享知识产权,联合培养人才,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实现产品生产销售及开展技术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由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提出组建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协作单位在各方面予以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

  (二)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林业厅等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三)请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程院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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