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广西壮药产业化工程院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4

  关于建设广西壮药产业化工程院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加强壮药产业化技术研发,为我区壮药产业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就建设广西壮药产业化工程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和科研协作单位

  实施单位: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科研协作单位: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等。

  二、目标要求

  将广西壮药产业化工程院建设成为具备开展壮药相关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应用、成果转化和推广辐射能力的重要平台和聚集国内外优秀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至2015年,建成国内首家集科研攻关、成果转化、新品开发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壮药科研机构,开展新产品开发项目2项、新技术研究项目3项,获得科技成果2项以上,壮药产值5亿元,将我区壮药产业发展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高效运行的模式和机制。以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为主体,结合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和广西中医药大学的优势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和明确各方职责,建立健全广西壮药研发生产基地,推动广西壮药产业化工程院创新发展。

  (二)开展产品开发、加工技术及产业化的研究。研制出10个以上具有确切疗效的壮药民族药、中药药品制剂(或保健食品);开展针对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骨质疏松、抗肿瘤、妇女更年期综合症、抗病毒、风湿类等疾病的壮药研究、开发及生产。满足市场和养生保健的需求,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引进和培养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广西壮药产业化工程院在凝聚人才上的平台作用,引进壮医药、民族医药方面的研究专家,依托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开展技术研究和支持工作,培养一支壮药产业创新人才队伍,为广西壮药做大做强服务。

  (四)开展壮药产业交流与合作。与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等联合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工作。建立不同形式、具有活力的国内、区内及市级规模的壮药研发及产业化论坛及研讨会。

  四、实施步骤

  广西壮药产业化工程院建设期为2012年至2015年,分两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2年)。确定工程院的组织架构,筹备资金、招聘人员、组建各管理及研究部门。建立工程院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按工程院总体建设目标确定长期、中期及近期任务目标,制定年度研究开发计划书及年度预算报告。

  (二)建设阶段(2013-2015年)。建立健全广西壮药研发生产基地,聚集一批技术人才,针对广西壮药产业发展需求,全面开展技术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及其产业化推进工作,优化产业重大技术发展路线,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疗效确切的壮药产品,制定质量标准,经营品牌,带动中药民族药、壮药产业规模化、效益化。夯实广西壮药产业化发展的基础。2015年广西壮药产业化工程院全面建成。

  五、工作要求

  (一)由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负责提出组建方案,负责具体建设工作,每3年为一个阶段设立任务目标。

  (二)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卫生厅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在项目立项、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三)请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广西壮药产业化工程院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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