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广西桑蚕丝绸产业化工程院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4

  关于建设广西桑蚕丝绸产业化工程院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加强桑蚕丝绸产业化技术研发,为我区桑蚕丝绸产业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就建设广西桑蚕丝绸产业化工程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和科研协作单位

  实施单位:广西华虹丝绸控股有限公司。

  科研协作单位:广西华虹蚕丝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华虹蚕种有限公司、广西华虹绢纺有限公司、广西华虹绸缎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中鼎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目标要求

  将广西桑蚕丝绸产业化工程院建设成为具备开展桑蚕丝绸相关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应用、成果转化和推广辐射能力的重要平台和聚集国内外优秀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建成集科研攻关、成果转化、新品开发等多功能为一体、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学研用一体化机构,建设蚕丝绸深加工示范园,带动广西蚕丝绸深加工产业的发展,推动广西成为继江浙之后第二大真丝绸缎生产基地;到2015年,突破一批制约我区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建立以我区蚕丝资源为原料的丝绸面料、家纺、服装等产品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体系,开发出相应的产品。

  三、主要任务

  (一)广西桑蚕丝绸产业化工程院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一套适合我区区情、科学先进的高产、优质桑蚕生产技术体系,带动并促进全区蚕种、蚕茧质量的提高。探索新工艺、新技术,使应用我区蚕茧资源为原料生产5A、6A级高等级白厂丝的比例得到有效提升。开展蚕丝绸加工的研发和推广。

  (二)组建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工程院在凝聚人才上的平台作用,引进区内外桑蚕茧丝绸行业的专业人才和技术,组建一个50人以上专兼职科研团队,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市场效益为导向的人才考评机制,符合自治区高端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三)加大实施茧丝绸深加工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充分整合工程院成员单位资源优势,对高级真丝绸面料和家纺产品的研发,尽快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四)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采取民办民营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组建。建立项目决策审议、专家咨询、评估等运行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年)。由广西华虹丝绸控股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机构,细化建设方案、制定章程和管理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场地和实验条件,全面启动组建工作。

  (二)建设阶段(2013年至2015年)。建设工程院大楼,购置所需的研发设备、仪器,建设新产品研发平台,推进高级真丝绸和家纺生产新生产线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由广西华虹丝绸控股有限公司牵头提出组建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协作单位在各方面予以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

  (二)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扶持。

  (三)请自治区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程院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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