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快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与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5

  关于全面加快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与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加快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工程和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以下简称“350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全面建成23个产业研发中心,大力提升产业研发中心的建设水平,打造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平台和一流人才团队,建立协同创新、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机制,切实增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综合竞争力。

  加快推进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组织推进一批重点科技成果的转化。力争获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各产业研发中心围绕已确定的研发方向,继续完善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建设内容。联合共建的产业研发中心,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任务分工。引导产业研发中心依托单位加大基础条件建设投入,新建扩建研发场地,购置各类研发设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研发中心申报各类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平台。加强对产业研发中心建设的指导,对建设进度进行跟踪评估,督促依托单位落实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质量。(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二)组织实施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能力提升行动。引导产业研发中心加入公共检测服务、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技术转移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面向行业开放,提供面向产业的公共研发服务,形成以产业研发中心为核心的开放共享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鼓励产业研发中心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跨区域产学研合作。加强以产业研发中心依托单位为核心的广西铝及铝加工、汽车零部件、机床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设,支持加快建立生物质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等)

  推动校企人才对接,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为企业培养产业研发中心建设急需的技术人才。在产业研发中心及其依托单位建设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科研流动站等,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充分发挥院士顾问团的作用,以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为核心,打造高水平的产业技术研发团队。(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支持产业研发中心承担“350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我区十大重点领域100项科技攻关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技术200个以上。鼓励产业研发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发明专利200项以上,软件著作权10套以上,制定100个以上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三)加快“350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对“350工程”项目的监理,确保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加快推进“350工程”项目的实施,力争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再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累计获得500项发明专利,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加强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和“350工程”实施的协同作用,加大产业研发中心承担的“350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四)推动“350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100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适用,实施后能形成规模,可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350工程”项目(课题)为重点,促进“350工程”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350工程”科技成果的管理和转化推广,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以及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成果转移中介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350工程”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与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三、组织实施及进度安排

  (一)完成“350工程”项目申报和立项。2012年底前,完成“350工程”所有攻关项目立项,并落实财政科技补助经费。

  (二)开展“350工程”项目监理和验收。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为依据,组织实施“350工程”项目监理,收集和分析项目实施进度数据,组织专家进行调研指导,形成年度报告。2015年前完成“350工程”所有攻关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开展“350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3年至2015年,以100项“350工程”重点科技攻关成果为重点,推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对产业研发中心进行考评验收。从2013年开始,组织对23家产业研发中心的前期建设任务进行验收。产业研发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合格的产业研发中心按规定撤销其产业研发中心资格。

  (五)实施产业研发中心能力提升行动。2013年至2015年实施产业研发中心能力提升行动,组织产业研发中心申报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组织产业研发中心承担“350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我区十大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为实现我区千亿元产业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各成员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工作,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产业研发中心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

  (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土地规划管理部门优先审批安排产业研发中心建设用地。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新增进口科研设备关税减免等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国税局、地税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

  (三)支持企业引进人才。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特别是留学人员以各种方式到产业研发中心工作。对产业研发中心及“350工程”项目承担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人员及留学人员、外籍专家,在户口迁移、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家属就业、医疗保险和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

  附件:1. 23个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及能力提升主要任务一览表

  2. 350工程科技成果重点推广及产业化项目一览表

  (可查看: http://www.gxzf.gov.cn/fjcf/201211/P020121126391825963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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