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农〔2013〕102号
苏农计〔2013〕44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申报指南、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苏农计〔2013〕16号、苏财农〔2013〕38号)精神,现将2013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3年“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田头检测室、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添置快速检测仪器、追溯管理设备及流动监测监管工具等;在镇域范围内建成3个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基地,实行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对全镇农产品生产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及日常监管巡查等。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健全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添置相关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等,强化产品质量控制,推行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结合省补资金规模,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省级补助资金要围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支出,不得用于生产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7月底前报省农委审核批准。项目建设任务要求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各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和督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凡违反资金使用的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或追回拨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各地要根据各项目下达的绩效评价指标目标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项目建成后,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按照省农委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对所辖地区项目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省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直接与下一年度项目安排挂钩。
省农委联系人:计财处毛沁025-8626371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费新东025-86263439。
省财政厅联系人:农业处尤兆祥025-83633155。
附件:1.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项目资金安排汇总表(不下发)
2.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
3. 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基地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
4.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附件4 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