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为加强对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念修 自治区党委常委、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
副秘书长
黄方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伟京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王 凯 梧州市市长
成 员: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副主任
吴 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马继宪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雷永达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张文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晓菲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
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杨艳阳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高福源 南宁海关副关长
莫伟媛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崔工伟 自治区工信委副巡视员
李新元 梧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批复的《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要求,负责领导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示范基地实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方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潘文峰、吴云、马继宪同志兼任。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