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2

各州(市)商务局:

  商务部办公厅于2013年1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3〕23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并就做好春节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商务局在开展春节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需将辖区内由省厅备案的发卡企业一并纳入检查范围。

  二、请各州(市)商务局在进行监督检查后,认真总结,于春节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三、各州(市)商务局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厅联系。

  云南省商务厅

  2013年1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

  朱文龙 0871-63210103,zwl5200@sohu.com

  蔡文杰 0871-63191360,caiwenjie862928@sina.com

  传真:0871-6313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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