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交人劳发〔2011〕337号)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交科技发〔2011〕175号)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3-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努力完成航道职工教育培训的各项任务,全面提高航道职工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建设现代化水路运输体系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交通运输部(章)
2013年1月29日
附件: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3-2015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