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委外宣办15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由省委组织部起草制定的甘肃省市(州)、省直部门、省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平时考核办法以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专项考核办法等8个办法已由两办印发并从即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用业绩评价干部
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建荣介绍,考核办法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设置了考核内容和指标,涵盖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任务,特别突出了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考核,加大了城乡居民收入、教育文化事业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就业等民生指标的权重。同时,突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的考核。在指标设置上,市州领导班子科学发展业绩考核指标分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大重点行动”和党的建设3大部分,其中,“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指标同省政府与市(州)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相对接,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5个方面31项指标;“十大重点行动”主要根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行重点考核;党的建设指标主要包括转变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法工作、信访工作7个方面29项指标。在评价权重确定上,工作业绩在市(州)综合评价中占80%的权重,在省直部门、单位综合评价中占70%。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设置了考核指标,其中工作业绩占50%的权重,体现了用业绩评价干部的要求。
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
在考核方法上,实行分类考核和动态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将省管领导班子划分为市(州)、省直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4大类,根据不同类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动态考核主要是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主要收集各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及排序、小康社会指标完成、新建项目进展、重点工作推进以及省直各部门、单位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高效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并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评价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主要采取科学发展业绩分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和重点考核等方式。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在业绩综合评价中,分别占85%和15%的权重。
为发挥考核评价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考核结果运用办法特别规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考核等次,为省委了解班子、了解干部提供依据。每年考核结束后,召开考核讲评大会,通报考核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把考核结果运用于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交流,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得力、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对反映不好、能力弱的干部进行谈话;建立省直部门、省属事业单位业绩考核奖,依据年度业绩考核等次兑现奖金。
另据了解,最近,省委已经派出12个考核组,对市州和24个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进行考核。目前面上的考核任务基本结束。对其他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也在有序进行,大体在2月底完成面上的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