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8    浏览次数:4

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甘及省属重点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定于1月21日在兰州召开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春节前后、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二、会议形式及时间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部署会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1月21日上午9时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三、会议地点

  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会场设在省政府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在各市州、甘肃矿区及县区设分会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场设在金冠大酒店。

  四、参会人员

  (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主会场参会人员:省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州、甘肃矿区分管负责人、安监局局长,中央在甘及省属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省主会场参会单位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安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2.分会场参会人员:各市州、甘肃矿区、县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地方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市州政府、甘肃矿区分管负责人、安监局局长及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代表1名,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中央在甘及省属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省安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

  五、会议报到

  请参加主会场会议的与会代表于1月20日(星期日)14:30-18:00时在金冠大酒店(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口)报到。

  六、其他事项

  1.请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抓好本行业(领域)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发言,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发言材料电子版于1月18日12前交省安委办统一印制。

  2.请各市州、甘肃矿区分管负责人及安监局长就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座谈准备。

  3.请各单位于1月18日12时前,将参加省主会场会议的与会代表以及在市州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名单及会议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安委会办公室。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办公厅请假。

  4.请各分会场提前与主会场进行视频信号对接,各参会代表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联 系 人:谢  磊  牟文荷

  联系电话:0931—8839382    8837100(传真)

  附件:1.省主会场参会单位及名额分配

  2.会议报名回执表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月11日

 

  附件1:

  省主会场参会单位及名额分配

  一、市州、甘肃矿区代表

  兰州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定西市、白银市、天水市、陇南市、庆阳市、平凉市、甘南州、临夏州政府、甘肃矿区分管负责人及安监局局长。

  二、参会单位

  省公安厅、省编办、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新闻办、兰州铁路局、省气象局、甘肃电监办、民航甘肃监管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检察院、省军区、武警甘肃总队、团省委、省总工会负责人各1人。

  甘肃通信管理局、甘肃邮政管理局、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中国移动甘肃分公司、中国联通甘肃分公司、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投资开发公司、大唐甘肃发电公司、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国电甘肃电力公司、国电兰州热电公司、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西北销售分公司、中国烟草甘肃省公司、省建投资总公司、华煤集团、靖远煤业、窑街煤电、祁连山集团公司、中铁二十一局、中铝兰州分公司、中铝连城分公司、西北化工、兰新集团、长风集团、长城电工、兰石集团、兰州万里航空机电公司、兰州飞行控制公司、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八Ο五厂、四Ο四厂、五Ο四厂、甘肃稀土集团、省农垦总公司、省物产集团、腾达铁合金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兰州机车厂负责人各1人。

  三、新闻媒体

  邀请新华社甘肃分社、甘肃日报社、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甘肃经济日报、兰州晨报等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附件2:

会议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   务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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