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现对已通过技术审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的车载终端(第5批)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详细信息请访问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服务网(http://lwlk.mot.gov.cn/)。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部道路运输司(电话:010-65293754)或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电话:010-65293309)反映。
附件: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车载终端(第5批)。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