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煤矿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8    浏览次数:3

各市煤炭工业局、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煤炭行业实际,为做好2013年全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现下达2013年培训计划(附表一),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任职的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证书到期复训换证的本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集团的主要负责人按国家局有关培训计划,参加国家局组织的培训。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训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除煤矿企业董事长、法人代表、副董事长以外的人员,要求在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煤矿矿长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培训机构

  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由山西省煤炭职工培训中心和山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

  2、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由省内具备二级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培训机构名单见附表二)。

  四、培训报名

  ㈠参训人员培训报名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三份(此表可登录“山西煤炭教育培训网”下载);

  2、任职煤矿企业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在非生产单位(无《采矿许可证》)任职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工作简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任职单位公章);

  5、有学历准入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需审核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核实材料;

  7、复训换证人员还需提供原资格证书原件。

  ㈡关于需审核学历人员及学历核实材料提供方法具体说明如下:

  1、原资格证书中所注明“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该证书为省煤炭工业厅颁发,学历层次未变化的,不需再审核学历。

  2、所提供学历为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期间由省煤炭工业厅和省教育厅颁发的专业证书的,不需提供学历核实材料。

  3、除上述两款以外的,均需审核学历,并按以下方法提供学历核实材料:

  ①省内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要求提供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地址:并州北路267号)

  ② 2001年之后取得的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网址:

  http://www.chsi.com.cn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出具机构:

  中国山西人才市场(并州北路26号)

  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学府街25号)

  ③ 2001年之前取得的学历,如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所提供的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需注明出具人姓名和固定联系电话)

  ㈢报名材料准备齐全后,参训人员持报名材料按隶属关系到市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五大煤矿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培训职能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审查单位在《报名资格审查表》相应栏目加注审查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经初审合格后,参训人员持报名材料,按培训班报到时间到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五、培训内容

  本年度煤矿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除完成培训大纲规定内容外,要求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2】154号)要求,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融入到培训教学内容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决定》的宣贯工作,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六、考核发证

  1、参训人员准入资格的最终审核由省厅负责。培训结束后,由省厅统一组织考试。

  2、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使用国家局组织编制的考试软件,采用计算机操作方式,集中组织进行,总分100分, 满80分及格。

  培训领取《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两证的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机考和笔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以行业管理新政策、新法规为主,采取闭卷笔答方式,总分100分,满80分及格。笔试及格方可参加机考。

  3、考试合格、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由省厅颁发资格证书。证书由各市煤炭工业局、集团公司统一领取并负责发放。

  参训人员可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山西煤炭教育培训网”(www.sxsmtpx.com)查询考试和资格审查结果。

  七、其它

  1、各单位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所属煤矿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和安排,做好报名资格初审,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同时,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要及时到省厅领取证书,做好具体发放工作。

  2、参训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严格按本通知附表三填写,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准确,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未使用规定表格式样、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审查单位和培训机构不予接收。

  3、各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教学安排,加强教学管理,严格学员考勤,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培训报名信息,并组织学员进行核对确认,确保信息填报完整、准确。

  4、培训报名资格审查表、办班申请审批表可登录山西煤炭教育培训网(www.sxsmtpx.com)下载。

  5、2013年度煤矿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再培训工作,由各市煤炭工业局、省属五大煤矿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2012年度组织管理模式,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实施,省厅不再另行下文安排。再培训内容重点是宣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12月底前将再培训合格人员花名表报省厅。

  附:

  表一、2013年煤矿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计划表

  表二、一、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表三、山西省煤矿矿长资格、安全资格培训报名资格审查表

  表四、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办班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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