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630MW机组脱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1-21    浏览次数:3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陕环发[2003]96号)的有关要求,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630MW机组脱硝工程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年1月18日—2013年1月2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9-87291994  传真:029-87294480

  三、电子邮箱(E-mail):shbhpc@shaanxi.gov.cn

  四、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6)

    

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630MW机组脱硝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台630MW机组。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火电机组脱硝工作的指导意见》(陕环函【2011】331号)要求,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1号630MW机组锅炉配套建设一套烟气脱硝工程,选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工艺进行烟气脱硝。该工程总投资86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51万元,占总投资100%。项目于2012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建成,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以“陕环试生产[2012]110号”文件同意该项目试生产。

  受企业委托,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建设单位: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咸阳市长武县与彬县交界处

  环评编制单位:陕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监测结果

  1号机组混合烟道出口二氧化硫浓度为178-284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72-78mg/m3,烟尘浓度为24.8-42.3 mg/m3,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3时段标准限值;液氨罐区氨气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46 mg/m3,符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标准要求。

  (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周围设置3个监测点位,厂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三)比对验收

  1号机组SCR系统进出口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中氮氧化物、氧量各项监测指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中参比方法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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