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辽建发[2007]91号)文件规定,经专家组审查,现将拟批准的辽宁龙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泓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宝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营口海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资质等级予以审批前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需同时列举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署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姓名;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受理举报电话:0417-3840142。
附:营口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前公示名.xls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