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两会”及春节期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2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土地规划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12月31日,山西天脊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苯胺罐区输送软管破裂发生苯胺泄漏事故,泄漏苯胺进入河流,对下游水体造成了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本次污染事故暴露出环境监管方面的问题,值得我省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反思、警醒对照、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当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2012年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已近尾声,春节长假即将来临,部分地方及个人存在一定的消极懈怠情绪,对环境安全的警惕性有所降低。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两会”及春节前后的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的中期考核评估年。各地要充分认识环境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各项环保工作,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环境安全,确保2013年开好头,起好步。各地要切实落实领导负责制,层层建立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精心部署督导督察工作。

  二、积极防范风险,强化监测预警

  各地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风险隐患点和环境敏感点的排查监管工作。要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渭河、汉丹江、嘉陵江等省内重要跨境水体的水质监测工作。密切跟踪主要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适时启动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环境管理自查工作,确保治污设施的稳定运行,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根据本辖区环境状况,加强特征污染物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适时开展环境质量的加密监测,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迅速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三、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要针对辖区特点,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和不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要按照预案要求,加强应急值守,保证值班人员通讯畅通,做好人员、物资、车辆、仪器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妥善处置。要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卫生、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共同做好应对工作,防止和减少次生环境事件的危害。对涉及跨界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环保部门应及时报告辖区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实行区域协调联动,妥善处置跨界突发环境事件。

  四、密切关注舆情,妥善发布信息

  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核实,妥善应对。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特别是涉及饮用水安全、重金属污染、跨界污染、群体性事件、敏感区域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布事件进展、环境影响、应对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及调查处理结果,正确引导舆论。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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