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第四组对甘南、临夏、兰州进行督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81号)精神和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要求,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安监局派员参加的全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第四组于2013年1月15日至18日,对甘南、临夏两市安委会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部门联合做好节前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对甘南、临夏两州的5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15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进行了安全专项督查抽查。
督查组听取了甘南、临夏两州安委会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现状,采取了跟踪一条线倒查和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累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21条,责令现场整改18条,限期整改3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依法查封外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运往甘肃的非法违规烟花爆竹200余件。据此,甘肃将以“斩源头、抓环节、断链条”为抓手,联合相关省市打响跨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空间第一战。截止目前,对兰州的督查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