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11-11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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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文备〔2015〕819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綦江府办发〔2012〕178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富民兴綦”总任务,实施“一统三化”战略,加快统筹城乡改革试验进程,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以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为核心,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统筹城镇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尽快在土地、就业、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农民增收等领域改革求突破、出特色、显亮点、见成效,促进全区统筹城乡发展水平上新台阶。

(二)主要原则

――城乡互动,统筹推进。坚持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动,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互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规划引领,科学实施。强化全域统筹理念,突出科学整体谋划。坚持近期目标与远景规划相结合,适度超前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科学发展与彰显綦江特色相结合,遵循发展规律,稳步有序实施。

――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突出工作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力量建设一批较高标准和较强带动作用的集中示范点,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多种途径。

――创新机制,协调发展。整合城乡资源,深化各项改革,消除制度障碍,打破政策壁垒,推进城乡均衡化,逐步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16年,改革试验取得明显成效,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经济实力、人民生活和统筹城乡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成为全市统筹城乡示范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二、推进“三化”,夯实统筹城乡基础

(一)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业聚集和集约发展,鼓励技术创新,加大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培育材料、能源、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化学工业六大支柱产业。到2016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工业企业新增就业岗位7万个以上,为城乡居民就业提供坚实支撑。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为核心,以加快产业、人口和功能集聚为重点,坚持走出一条符合綦江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融合发展古南、文龙、三江城市组团,推进打通、东溪、永新3个市级中心镇建设,加快特色现代化小城镇发展,改造“老乡场”基础设施,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群。确保实现每年新增城镇人口4万人以上。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强化科技支撑,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探索出一条有特色、高效益、切合綦江实际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形成“园区 基地”的农业产业空间组织模式,以山地现代农业园区为龙头、产业基地为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着重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以山地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发展生态农业、都市农业,逐步强化农民协调组织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农业产业基地为载体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专业化种植和养殖。到2016年,全区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现代农业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抓好示范点建设,推动改革实践

(一)扎实做好规划建设。围绕改革难点,重点开展城市资源下乡、乡村规划、农业现代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集中居住、农村资金互助社、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民创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十大方面的改革试验,结合农民新村,规划建设一批统筹城乡集中示范点,促其尽快成为全区改革实验提供经验和示范,推动全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2013年集中示范点建设初见成效,2014年集中示范点建设显见成效,2015年集中示范点建设大见成效。2016年有2个或2个以上市级统筹城乡集中示范点,争创国家级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示范区。

(二)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以下改革工作:一是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尽快完成农村承包地、林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登记确权工作。规范引导农村土地和林地流转,开展明细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鼓励流转的土地以入股方式设立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组织收购撂荒的土地,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鼓励有自筹资金保障能力的集中示范点在土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统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二是建立统筹城乡的居住、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农民到本街镇范围内的农民新村建(购)房集中居住,按相关政策办理产权,成立农村新社区实施管理,优先安排农村D级危房户、扶贫移民、生态移民和异地移民。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新社区居民自愿进入当地企业就业,按相关政策可享受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三是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制度。加快推进新型金融服务,培养发展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机构,探索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站。创新“三权”抵押贷款方式,支持土地、林地经营权确权颁证、中介评估后抵押贷款。

(三)整合力量,集中打造。一是以市区合作为平台,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二是整合区级资源支持改革突破,凡涉及统筹城乡发展的项目和资金,同等条件下对集中示范点予以倾斜。三是加大用地支持力度,根据集中示范点需要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四是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改革成效显著的集中示范点项目进行资金补助。

非示范街镇要因势利导、积极稳妥开展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工作。区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非示范街镇大胆探索,努力实践,改革创新,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区发改委(简称区统筹办),负责日常工作。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推进会,不定期专题研究统筹城乡改革试验中的重点工作,确定区统筹城乡集中示范点试点工作。区统筹办负责牵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工作,大力支持集中示范点开展专项改革,加强指导,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各街镇政府是统筹城乡集中示范点建设的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配备力量,整合资源,组织推进实施。

(二)加强法制保障。全面清理不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法规,修订和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及时将成熟的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巩固和保障发展改革成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激励统筹城乡改革创新的法制环境。

(三)完善考核激励。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改革试验成果进行量化测评。将统筹城乡改革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部门、街镇和干部考核体系。坚持年度和阶段性督查相结合,适时通报情况,认真推动落实。健全改革试验的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各部门各街镇加快推进改革试验。

(四)强化风险防范。防控重点领域改革风险,建立重点改革事项目标责任制,对重点专项改革加强管理。完善重点改革试验事项咨询论证、协调监督、绩效评估等办法,规范工作程序。涉及改革中的敏感问题,须按程序论证报批,完善风险预案,积极稳妥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nth="10" w:st="on" year="2012">201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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