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年报监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浏览次数:2

各市州科技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填报201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通知”精神,2012年度年报监理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本次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科技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指导和督促本地区所属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资料,按时完成本次年报监理工作。长沙市科技局和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不仅要按时完成自身负责监理的项目年报上报工作,还要督促本地区由省科技厅负责监理的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年报上报工作。

  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2011年修订版)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开展2012年度《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填报工作。本次须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单位为:已经立项并签订合同且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三、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请各有关单位在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上用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在线填报。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监理信息调查表》的填报工作,并在网络工作系统上将《监理信息调查表》发送至相应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同时将《监理信息调查表》打印出来,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相应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其中“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送交相应的项目监理单位。

  五、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监理信息调查表》及其相关附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填写审核意见,并于2月5日前在网络工作系统上将审核意见发送至相应的项目监理单位。

  六、各项目监理单位要对所属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理信息调查表》填报工作进行辅导,认真审核企业填报的数据,依据项目合同审查项目阶段进展情况,填写项目监理意见,并于2月28日前在网络工作系统上将项目监理意见发送至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七、请各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指导和协助本机构服务的项目承担单位正确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资料,圆满完成本次年报监理工作。

  八、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广    电话:0731-88988513  13873200339

  何爱东    电话:0731-88988755  13873121690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1116室

  湖南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2013年1月18日    

 

  附件:全省各监理单位2012年度年报监理项目清单.xls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