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浏览次数:3

  转发省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湘环文明委【2013】1号

厅属各单位文明办、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过大年”活动由中央文明办发起,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营造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凝聚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确保“过大年”活动组织有序、保障有力,使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

  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将“过大年”活动与“环保进社区”、“帮扶下基层”、“关爱在校园”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如宣教中心和环保学院可组织环保志愿者到汽车站、火车站、公园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清理垃圾,劝阻不文明行为,营造洁净舒适的公共环境。学院还可针对留校学生开展“关爱在校园”等活动。监测站、环科院可组织开展“节能环保进社区,红红火火过大年”的科普宣传活动,机关处室可结合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组织城乡社区志愿者帮助开展关注弱势、关爱老人等活动。各单位亦可围绕主题开展自定自创的活动。

  三、各单位要及时汇总“过大年”活动情况,并于2月28日前将活动资料、活动情况报厅文明办(机关党委)。

  联系人:白会平  电话:85698097

  电子邮箱:hnhbjgdw@163.com

  附件:省文明委《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省环保厅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1月18日

 

  附件——

  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湘文明办〔2012〕20号

各市州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办,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推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按中央文明办通知要求,现就我省2013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助春运、献亲情、送文体、美环境、保平安为主要服务内容,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动员志愿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在全社会形成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喜人景象。

  二、活动项目

  1.广泛开展春运便民志愿服务。针对春运期间购票难,组织志愿者为不熟悉电脑操作的旅客办理网上订票业务,帮助农民工购买团体火车票和长途客运车票。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车票代售点设立志愿服务站点,为长时间排队买票、候车的群众提供热水、板凳、雨具和应急药品及其它相关服务。在返乡与回城人员较为集中的出发地和到达地的车站、码头,依托志愿服务工作站为人们提供出行咨询、运送行李、照顾老幼等服务。组织交通志愿者在主要交通路口维护行车秩序,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立休息站,为自驾车出行返乡与回城的群众供应茶水、检修车辆。

  2.广泛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他们置办年货、张贴春联、打扫卫生,陪他们聊天、拉家常、逛庙会,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疏导。组织志愿者参加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开展“邻里一家亲”活动,把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接到家中,同吃团圆饭,共度除夕夜。针对春节期间留守城市的农民工,组织志愿者开展大拜年活动,送去节日祝福和生活帮助。

  3.广泛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组织文艺志愿者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义务为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放映优秀电影、赠送春联年画。依托各级文化站、群众健身广场、社区活动场所,组织群众传唱红歌、诵读经典,举办笔会、读书会、票友会等文化娱乐及各类节日民俗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社区,提供健身指导咨询,帮助人们树立健康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先进科学的健身方法。

  4.广泛开展环境秩序志愿服务。结合文明餐桌活动,组织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美在家庭、美在社区”活动,结合春节“除尘”习俗,组织城乡居民志愿者整治卫生死角,搞好公共环境卫生。组织社区志愿者帮助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后的残屑和废弃物,保持社区干净整洁。组织环保志愿者到机场、汽车站、火车站、风景区、旅游区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清理垃圾,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努力营造洁净舒适、美丽宜人的公共环境。

  5.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志愿服务。组织平安志愿者积极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等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组织消防志愿者指导人们正确使用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知识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组织红十字志愿者普及防灾

  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动员人们为外出过年、度假的邻里看家守屋,检查水暖电气,代收快递品和报刊。

  6.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学校、企业、旅游景区、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利用楼宇、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各市州、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丰富和活跃群众节日生活的重要形式,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和“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的一件大事,与“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与“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研究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环保、文化、卫生、体育、消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2.突出思想内涵,营造浓厚氛围。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引导人们在参与中培育高尚道德情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重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都市类媒体,大力宣传“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 要在湖南志愿服务网(www.hnvs.org)、湖南省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www.hnvs.cn)做好活动宣传展示,积极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3.坚持群众路线,务求取得实效。要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足基层、着眼实际,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采取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着力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使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现代过节方式,符合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行列。

  4.注重典型示范,形成强大声势。各市州、各单位要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好典型,选取重点场所,针对重点人群,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图片、视频、文字等信息资料报省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处,湖南志愿服务网将开设专题专栏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的活动进行集中展示。请各市州文明办于2013年2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

  湖南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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