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委: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农业三新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6    浏览次数:2

苏财农〔2013〕114号

苏农计〔2013〕 50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项目申报指南、下达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13〕15号、苏财农〔2013〕33号)要求,经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筛选,现将2013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3年“2130106技术推广与培训”预算支出科目。同时,根据《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2〕19号)的规定,现就做好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签订项目合同

  项目合同是项目具体实施和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本次只下达项目实施单位、省补资金额度及项目实施内容摘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组织指导好项目合同签订工作。项目合同要根据项目类别,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环节、实施地点与规模、计划进度、绩效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及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项目合同分协作组首席专家合同与执行专家合同,实行网络填报、审核、签订、打印。项目承担单位在财政支农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sagri.cn)网络填报,首席专家合同直接与省农委、省财政厅签订,执行专家合同须在网络系统上与项目所在协作组首席专家签订后,再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省里审核,待省里对合同审核通过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网络系统上直接打印一式6份,由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报省。为提高项目合同签订质量,请各协作组首席专家在项目下达后及时召开协作组项目合同签订会议,明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制订考核指标。请各协作组于7月15日前完成项目网上签订,归口管理部门于7月20日前在网上完成合同审核与提交工作,7月25日起组织项目单位打印合同并签章,7月30日前将纸质合同报省。

  二、加强项目协作实施

  继续实行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协作组制度,今年设立现代农业(稻麦)科技综合示范、机插粳稻高产高效栽培、小麦优质高产栽培、设施蔬菜高效生产、现代农业(蔬菜)科技综合示范、优质水果安全生态高效生产、生猪高效健康养殖、优质家禽健康养殖、智能农业生产、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等18个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协作组。每个协作组设1名首席专家,负责协作组内项目合同审定、专题研究与示范、集成创新与绩效考评(初验)等工作。各项目单位要切实规范实施项目,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努力形成大联合、大协作、大推广工作机制,加快农业重大技术推广普及,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各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根据《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合同签定后及时预拨70%资金给项目执行单位,规范资金支出用途。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加强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项目实施绩效,每个推广项目新增效益与省级财政投入资金比不低于8:1,农业“三新”技术推广覆盖率80%以上,农民满意度90%以上。省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县(市、区)项目实施管理负责,实行项目单位自查、市县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协作组首席专家日常指导与省里抽查相结合,强化项目全程绩效管理。要加强项目验收管理,项目经现场查验和协作组初验后,及时申请省级验收。申请省级验收时须提供项目全额资金审计报告(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补资金并纳入项目审计范围),省级验收合格后统一出具验收证书,凭验收证书申请财政部门拨付剩余30%资金。

  请各项目单位、协作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做法与经验,利用简报、媒体等加强项目宣传,扩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实施影响。

  联系人:省财政厅王芃,025-83633155;省农委沈黎华、葛自强,025-86263713、86263803。

  附件:1.2013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资金安排汇总表

  (不下发)

  2.2013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  (分市、县下发)

  3.2013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重大技术推广协作组名单

  4.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项目合同书(首席专家项目格式)

  5.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项目合同书(执行专家项目格式)

       (附件3-5)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农业三新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doc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nth="6" year="2013">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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