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环保部 » 正文

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即

发布日期:2013-03-12    浏览次数:1

  在酝酿一年多之后,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筹备工作进入攻坚期。湖北、广东近日相继宣布,拟在今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此次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钢铁、水泥、化工等多个高能耗、高排放领域。其中,深圳碳交易规则的制定和交易支撑系统设计基本完成,已进入企业核查与配额分配阶段,预计今年上半年推出。

  “目前方案已经公布,虽然碰到"认识不一"等难题,但仍会有序推进。”湖北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处相关负责人说。而他所说的“认识不一”,在业内专家看来,实际上就是指企业配额的问题。

  “筹备工作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但可以肯定的是(碳排放权交易)肯定在今年推出。”重庆发改委一工作人员表示。

  深圳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高虹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推出时间应该在今年上半年。一不愿透露姓名的长期跟踪研究低碳经济的研究员表示,深圳纳入的800家企业分属于26个行业,目前相关部门已开始审核这些企业的报告,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推出时间估计要早于其他省市。该研究员告诉记者,由于深圳没有钢铁及水泥等大型排放源,单位企业的碳排放量相对其他地区更小,因此深圳需将更多的企业纳入强制减排体系中来,酒店是被重点“照顾”行业之一。

  作为中西部唯一试点省份,湖北在2011年底拟定了方案的初步框架,年能耗6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被强制性纳入。此次纳入首批试点的企业有150多家,“具体企业的清单还没出来。”湖北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企业的碳排放量超过了全省总量的1/3。该方案还显示,试点初期主要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随着试点深入,将纳入其他种类温室气体。

  另外,广东省也将在今年下半年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关于印发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显示,今年6月起,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将正式启动,届时,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前期研究也将展开。

  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所谓“碳排放权”,是指企业依法取得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等)的权利。经当地发改委核定,企业会取得一定时期内“合法”排放温室气体的总量。这个“合法”总量即为配额。当企业实际排放量较多时,超出部分需花钱购买;而当企业实际排放较少,结余部分则可在碳交易市场上出售。

  武汉大学气候变化与环境能源研究中心主任齐绍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碳交易是大势所趋,越早参与的企业将越主动。尽管如此,进入倒计时的各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筹备工作,前路却非坦途一片。业界认为,就目前情况来看,对被纳入强制减排的企业如何配额,将是面临的最大挑战。高虹坦承,配额是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难点之一。

  “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起步晚,很多困难需要克服。试点的好处在于可以边试边改。”前述低碳经济研究员分析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在欧美都不够成熟,它更多是一个人为的市场,对所涉企业及组织,如何配额很难做到完美。 作者:杨长江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