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开发无居民海岛 广东60海岛政策扶持提速

发布日期:2013-01-28    浏览次数:0

  昨日(2日),笔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将加大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开发力度,力争打造一批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海岛保护开发精品。

  确定海岛功能定位修复生态脆弱海岛

  在国家海洋局2010年公布的全国首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中,广东省有60个海岛列入,为全国最多。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海岛现状,省海洋与渔业局编制了《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同时,广东积极推动市级海岛保护规划的编制,目前,珠海、江门、惠州、汕尾4个地级市已编制完成市级海岛保护规划,现正按程序报批。

  根据规划,广东将优化开发有居民海岛,保护性开发无居民海岛,严格保护特殊用途海岛。广东省5大海岛群28个岛区全部纳入了规划,并配套了相关扶持政策。

  省海洋与渔业局表示,将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在保护好海岛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施海岛开发的新路子。对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坚持做到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海岛功能定位。对生态脆弱的海岛,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修复力度。

  增设海岛管理处审批无人岛使用权

  海岛工作已经纳入全年海洋与渔业工作要点,海岛管理成为广东省海洋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岛管理力量亟须加强。目前,广东省海岛管理机构建设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中编办有关设立海岛管理机构的批复精神,省编办于今年5月作出批复,同意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更名为海域管理处,增设海岛管理处(与海域管理处合署)。

  海岛管理处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海岛保护技术规范,编制并实施海岛保护规划,承担海岛使用论证评估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登记和使用金征收等工作,承担海岛名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海岛综合调查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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