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的专家纳入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9    浏览次数: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管理,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为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提供专家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河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冀政办〔2015〕43号)要求,省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的专家纳入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6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理的建筑工程评标专家整合纳入省统一评标专家库。

  二、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的相关专业评标专家名单中抽取。

  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从“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或“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免费公开下载并填写《河北省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

  四、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河北省评标专家认证管理办公室对评标专家实行统一管理。在《河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出台前,各类专家暂按现行方法管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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