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长沙县江背镇劲身大米厂等426家企业的467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1-28    浏览次数: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决定对长沙县江背镇劲身大米厂等426家企业的467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xls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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