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陕西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1-28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为加强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质量,促进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污染源监督检查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省厅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全省十市一区环境监测站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进行了质控抽测,并对部分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了同步比对监测。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共计474家,其中废水污染源企业168家,废气污染源企业159家,污水处理厂58家,重金属企业89家。全年共安排国控重点污染源质控抽测企业105家,占国控重点污染源总数的22%,实际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质控抽测企业数103家,任务完成率98.1%。

  二、质控抽测情况

  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包括质控检查、质控样考核、和同步比对监测等内容。

  (一)质控检查

  依据《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试行)》,从污染源监测质控管理,技术人员上岗资质,实验室质量管理,监测原始记录,监测报告,现场操作,质控样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经检查,各有关市(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基础设施完善,相互影响的项目能够有效隔离,满足分析条件的要求;原始记录基本齐全,信息大部分完整;能及时编制监测报告,评价标准使用基本正确。

  (二)质控样考核

  考核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采用国家有证标准物质对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杨凌等六个市级站,进行质控样考核,共下发质控样12支。各市级站的考核项目均达到合格,合格率100%。(详见附件1)

  (三)同步比对监测结果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省内的103个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与所辖市站进行了同步比对质控抽测,其中废水企业69个(重金属企业18个),废气企业34个。废水比对项目有:pH、COD、氨氮、流量,比对总体平均合格率78.7%;废气比对项目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比对总体平均合格率81.1%。其中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环境监测站废气比对合格率为100%;西安市、铜川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环境监测站废水比对合格率为100%;渭南市、商洛市环境监测站废气比对合格率低于60%;宝鸡市、咸阳市、延安市环境监测站废水比对合格率低于60%。各抽测市(区)环境监测站比对监测合格情况见附件2。

  三、比对监测误差的原因分析

  (一)造成废气比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1.多数采样平台监测孔唯一,省、市站交替监测,无法同步,工况的轻微波动,会造成烟气参数监测的不一致;

  2.省、市站监测仪器设备多数不一致,灵敏度存在差异,易出现监测结果偏差。

  (二)造成废水比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1.从采样到分析,中间环节较多,一个环节有差异就会出现不一致的结果;

  2.分析人员经验不足,个别分析人员甚至没有持证上岗;

  3.部分站对COD小于50 mg/L的样品未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分析。

     根据质控考核和比对监测情况,目前除了仪器设备、采样条件等客观原因外,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如个别市站还存在无现场工况调查表、无仪器设备校验记录、分析项目无机打记录;分析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还存在部分监测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有的分析人员尚未熟练掌握监测技术规范,还存在样品采集中未按要求进行全程序空白的采集等现象,监测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各市(区)环保局要开展整改,进一步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提高监测管理水平,规范监测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一是坚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力度,确保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二是严格执行相关的监测技术规范,高度重视数据合理性分析,坚持灵活多样的质量控制技术,确保监测数据的“五性”要求。

  三是加强监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按时限要求标定监测仪器设备,完善现场工况记录和原始数据的打印记录,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到人。

  四是注重加强监测人员的业务学习与经验积累,规范监测行为,不断提高监测技术水平。

  四、几点要求

  环境监测工作是环保工作中最基础的常态化工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事关政府决策,影响环保工作全局。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监测质控工作的扎实开展尤为重要。

  一是各市(区)环保局、监测站,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质控工作,做到安装一套设施,建立一套档案;开展一次测试,完成一次记录。

  二是要及时处理数据,形成归档报告,防止人为的数据丢失漏报,各级审批负责人要切实发挥把关作用,认真核对监测数据结果,确保出具的监测报告完整无误。

  三是各单位在质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做好技术指导与监督,帮助各市(区)环保局、监测站完成质控工作的整改与落实。

  2013年,质控抽测工作的重点是对2012年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核查,对抽测合格率低于60%的单位,要加强督促。省厅计划今年开展质控管理方面的轮训工作,切实提高质控工作人员理论与实践水平,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附件:1.国控重点污染源质控样考核结果一览表

     2.国控重点污染源同步比对监测合格情况一览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月23日

 

 附件1 

国控重点污染源质控样考核一览表

序号

测试单位

测试时间

测试项目

结果评定

合格率

1

西安市环境监测站

2012.5.3

氨氮

合格

100%

化学需氧量

合格

2

宝鸡市环境监测站

2012.7.3

氨氮

合格

100%

化学需氧量

合格

3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2012.7.2

氨氮

合格

100%

化学需氧量

合格

4

渭南市环境监测站

2012.5.4

氨氮

合格

100%

化学需氧量

合格

5

铜川市环境监测站

2012.6.3

氨氮

合格

100%

化学需氧量

合格

6

杨凌区环境监测站

2012.7.5

氨氮

合格

100%

化学需氧量

合格

 

 

 附件2

国控重点污染源同步比对监测合格情况一览表

序号

被抽测站

污染源

测试企业数量( 重金属企业数量)

比对数据评价总次数

合格次数

合格率

1

西安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2

8

6

75%

废水

10 2

88

88

100%

2

宝鸡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2

4

4

100%

废水

6 3

48

19

39.6%

3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2

2

2

100%

废水

7

42

12

28.6%

4

铜川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2

5

5

100%

废水

1

8

8

100%

5

渭南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5

10

5

50%

废水

9 2

72

49

68.1%

6

延安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1

2

2

100%

废水

4

32

19

59.4%

7

榆林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16

64

48

75%

废水

4

32

32

100%

8

汉中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2

8

7

87.5%

废水

4 5

40

38

95%

9

安康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

/

/

/

废水

2 1

18

18

100%

10

商洛市环境监测站

废气

2

7

3

42.3%

废水

2 5

2

2

100%

11

杨凌区环境监测站

废气

/

/

/

/

废水

2

24

18

75%

合计

废水69(重金属18)、废气34

103

抽测废气比对监测平均合格率:81.1%

抽测废水比对监测平均合格率:78.7%

注:18家重金属企业比对结果不在合格率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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