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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2    浏览次数:2

宁农局(机)发〔2012〕28号

各市、县(区)农牧局、农机局(中心)、农机监理所(站):

  “三夏”在即,为了确保“三夏”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发挥职能作用。各地要成立“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把抓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为广大农机户解决实际问题,保障“三夏”机械化生产顺利进行,确保不发生农机事故。

  二、积极做好机具检修工作

  各地要认真做好“三夏”期间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的检修工作。农机部门组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深入村队、农机作业公司、合作社及田间地头、场院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帮助农机手对投入“三夏”生产的拖拉机、收割机、脱粒机、扬场机、电风扇等机具进行保养、调试和检修,保证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三夏”作业。

  三、加强安全检查,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三夏”期间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级农机部门要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禁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有效杜绝“黑车非驾”、酒后驾车、拖拉机载人等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各地要对投入作业的拖拉机、收割机、脱粒机、电风扇等农业机械进行重点检查。要深入田间地头、场院、严查农机事故隐患,不留死角,同时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和操作规程。各地农机机构要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做好登记、检查和宣传工作,做好跟踪服务,严禁无跨区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进行作业,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三夏”机械化生产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四、严格值班制度和事故上报制度。

  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夏”期间的值班与事故报送制度,做到人员到位,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异常和突发情况。

  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值班电话:0951-5169980 5169985    手机:13079508971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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