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墨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8    浏览次数:2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石墨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

  为促进石墨行业优化升级、健康发展,引导石墨行业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石墨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60号)和《石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原〔2012〕554号),对石墨行业进行准入公告管理。现将有关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工信委快速开展排查、调研,摸清辖区内石墨行业情况,并督促企业填写《石墨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可于省工信委网站下载),汇总后报送我委。

  二、对经排查、调研后,符合《石墨行业准入条件》和《石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所列条件的石墨生产企业,各州市工信委要指导企业按要求编制《准入公告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经州市工信委审核出具意见后报送我委(一式三份,并刻录光盘)。

  三、对暂不满足《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各州市工信委应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对照《准入条件》找出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引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实施技术改造,规范生产经营。在新建和改扩建石墨生产项目的审批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准入条件》,把好产业政策关。

  四、各州市工信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石墨企业的动态管理,我委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所需材料,请于2013年2月5日前报送我委。

  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杞耀光

  电  话:0871-63518992

  附件:1.石墨行业准入条件(文件下载)

      2.石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下载)

      3.石墨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文件下载)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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