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关于给予批复鹿寨县石榴河灌区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综合示范工程(三期)实施方案的请示》(柳发改报字〔2012〕3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鹿寨县石榴河灌区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位于柳州市鹿寨县石榴河园艺农场、鹿寨镇新村村民委一带,项目区主要的农作物为甘蔗、蔬菜、水果。由于项目区年内降雨极不均匀,季节性缺水问题严重,灌溉技术落后等因素,致使农作物单产普遍较低,效益较差。为完善灌区灌溉设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率,缓解灌区季节性缺水的矛盾,实施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实施节水灌溉面积4000亩;在原抽水加压泵房增加容量为75千瓦抽水机1台,敷设干支管道43.42千米,实施旱地微喷灌。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50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落实建设条件及地方配套资金,严格工程管理,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开工后,将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问题,及时上报我委及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