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农〔2013〕113号
苏农计〔2013〕 52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3〕20号、苏财农〔2013〕57号)要求,经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筛选,现将2013年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2),列入各市、县(市)2013年度“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科目,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第163号政府令)的规定,现就各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各地要根据本次下达的省补资金额度,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3,具体格式可在江苏农业网“行政审批”栏目中下载)。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具体实施和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指导和审核把关。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编制,要求与项目申报文本中的实施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等保持一致,并明确项目资金支持环节、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补贴农户方案、项目绩效目标以及项目实施和管理责任人。部分项目申请的省补资金额度有核减的,允许根据核减后的省补资金额度相应调整项目经费预算,但原则上不得调减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设施园艺项目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高效创建内容、创建模式与技术依托单位责任。本文件下达后20日以内,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务必将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按项目类别汇总后报省并发电子稿(具体邮箱地址见后联系人信息)。省农委将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复核并批复各地执行。各地要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在2013年度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在2014年4月底前实施完成。
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金不实行财政报账制,资金管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在收到省下达资金文件后,先预拨项目实施单位省级补助资金60%部分,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40%部分。财政资金使用要规范补助标准和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以农户为主体实施的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含以村委会名义统一申报),所形成的资产归农户所有。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必须在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监督下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公开享受补贴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补贴面积及补贴金额等信息。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必须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区进行公示。省补资金鼓励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确需采用实物补贴的,原则上要由各市、县主管部门组织统一采购或招投标。
2.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实施的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要按照法律规定将使用省补资金建设形成的财产按成员人数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分别记入每个成员的账户,并向全体合作社成员公开、公告省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成员的监督。项目实施方案中必须明确享受省补资金的社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分享财产额度等信息。
3.以村委会为主体实施的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形成的财产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必须在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监督下在项目村进行公示,公开项目实施地点、建设面积、投资总额、省补金额及项目实施期限等信息。
4.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的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3。各地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实施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的监管,加快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确保企业按质保量的完成项目任务。
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省将在项目实施完毕后组织对项目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申报单位未如实申报、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省财政厅将会同市县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追回相关财政资金,在一至三年内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相关主管部门或市县财政部门审核不严、履职缺位而造成项目申报单位违规获取财政资金的,省财政厅追回财政资金,通报批评并调减下年度资金指标直至暂停申报。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1.2013年高效设施农业继续实行标识化管理,有效监督项目建设,加强政策宣传,提高项目实施辐射带动效果。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区明显位置树立标牌,名称统一为“2013年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XXXXX(具体项目名)”,标牌上注明: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完成期限、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责任人、项目实施责任人、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格式详见附件4)。
2.年度任务完成后,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农业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省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管理要求,认真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省里原则上不接受项目变更的申请。凡提出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该项目的省补资金一律收回,用于抵扣安排该项目所在地下一年度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金。
3.今年,省继续全面开展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绩效目标实施项目,确保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值。凡不能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值的项目,将在项目验收时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同时,各地要认真开展项目自评价工作,及时上报自评价数据和资料。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联系方式:省农委计财处陈华025-86263714;园艺处杨意成(设施园艺、休闲农业)025-86263422,yangycheng@hotmail.com;畜牧兽医局华棣(畜禽规模养殖)025-86263914,jssxmc@163.com;外办王辉芳(外向型农业)025-86263234,657063426@qq.com;农业局许刚(园区平台建设)025-86263649,xwfg202@163.com。省财政厅农业处尤兆祥025-83633155。
附件:1.2013年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金安排汇总表(不下发)
2.2013年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
3.***县(市)*****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附件3.doc
4. 项目标识牌格式 附件4.doc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