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农委:
为加强我省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调解仲裁能力,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农办计〔2013〕1号)精神,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县(市、区)均可申报。我省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县(市、区)名单详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的项目定位与目标、建设内容及投资标准、项目申报条件、项目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申报。有关县(市、区)农委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相关文件和证明)和投资计划申请文件,于2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六份,报省农委(送发展计划处和经管处各3份)。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袁伟;电话:0551-62640441,E-mail:yuandawei0512@sina.com
联系人:经管处詹学明;电话:0551-62661025,E-mail:qzh9195@163.com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农办计〔2013〕1号)
2.我省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县(市、区)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