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质监办特〔2013〕9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绥中、昌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函》(质检特函[2012]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近期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监管。入冬以来,锅炉、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更为频繁,各地要继续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监察。各地要有针对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巩固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气瓶 “两站”整治和电梯专项整治等工作成果,加大对非法违法充装、检验气瓶和电梯维保的监管力度,大力查处违章作业和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等行为。
三、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3]4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今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省局决定从发文之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地要针对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深入企业、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业园区等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但要现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全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更要注重发现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充分利用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对违法行为严惩不怠、彻查到底,教育和引导企业自觉遵纪守法,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确保我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强节日及“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各地要做好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政务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绥中、昌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期间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于3月15日前报省局特种设备处。
省局联系人:王思明 联系电话:024-31512653
总结材料报送邮箱:199786@163.com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