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履行监管职责 铸就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3-01-29    浏览次数:4

  集安市农牧局自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牌子的通知》(集农牧发[2012]53号)文件后,农牧局正式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局属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指导农民农药、化肥的使用方法和安全用量;对农民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截止目前共共印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张贴、宣传知识挂图52张,召开会议2次,参加和举办活动4次,出动人员1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5台次,咨询人数2000人次。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农牧局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年农产品质量事故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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