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银川东线(姚伏~望洪)快速公路(永宁段)工程”更名为“银川东线(姚伏~望洪)公路(永宁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且线路方案有所调整,现对其环评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建设概况
本项目由永宁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建设,线路起点位于掌政镇南侧、青银高速公路汉延渠桥西侧100m处(起点原位于延渠桥东侧100m处),自北向南展布,先后经过长丰村、通桥乡、下河村、跨越汉延渠、惠农渠和永清沟、经永清村、东升村、跨越中干沟、经王太村、西河村、跨越望洪沟,终点位于望洪果菜批发市场北侧约200m处与国道109线衔接。路线全长由24.55km调整为24.775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由原定的全段24.5m调整为:自起点至K1245 300段为32.0m、K1245 300至终点段为24.5m。总投资从5.3亿元增至6.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30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路基边坡防护、临时用地整治、路基路面排水、噪声治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及营运期环境监测等方面。
二、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主要产生在施工期,表现为路基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还存在扬尘及噪声污染;营运期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影响。
三、主要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生态环境:减少路基占地并进行路基防护;合理规划、使用临时用地,减少用地面积、缩短用地时间;加强施工管理,严禁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植被;施工营地租用已有房屋;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及临时用地均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恢复植被;营运期加强公路沿线的绿化工作。
②声环境:施工临时用地、料场等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在有声环境敏感点的路段,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选用高效、低噪的施工设备,并注意对器械的维修养护;筑路材料运输车辆在规定的道路上行驶,以缩小噪声影响范围。
③大气环境:施工期在道路沿线定期洒水降尘,粉状物料覆蓬盖运输、堆放;营运期加强公路两侧绿化林带的管护,发挥其吸附汽车尾气及交通扬尘的作用。
④地表水环境:严禁将筑路材料堆放于地表水体附近,避免粉状物料受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桥梁施工中严格管理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涵洞施工采用模板使砼体与水环境隔离,减少挖泥失落量;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活动区远离灌渠,且严禁废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完善了影响区的公路网及公路沿线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对项目区及银川市、永宁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从环保角度分析,在严格采取以上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在该区域实施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姜耀新/0951-8012168
⑵评价单位:宁夏石化环科院(有限公司)/杨素秋/0951-306057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⑵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到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八楼索取或登录宁夏石化环科院网站(http://www.nxshhky.com/)查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也可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