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鲜茧收购资格证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9    浏览次数:3
桂工信轻纺〔2013〕35号



各市工信委:

    为做好2013年度广西鲜茧收购资格证的认定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保证鲜茧收购单位收购工作正常进行和工商营业执照能按时年审,自治区工信委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两次鲜茧收购资格证认定和复审工作,2013年度认定和复审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18—20日及8月7—9日。

    二、申报单位要按照“鲜茧收购资格认定操作指南(暂行)”的要求认真编写和填报有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信息网:http://www.gxgxw.gov.cn或http://221.7.249.101(查询路径:工信委首页→网上互动→办事指南→行政许可项目→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操作指南、下载资料),其中,资格证认定、复审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

    三、要求各市工信委于集中受理时间内将申报认定和复审的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21、22号窗口,电话:0771—5595615,传真:5595687。同时将本市认定、复审汇总表电子文件发送到轻纺工业处电子信箱:gxjwfz301@163.com,联系人:梁维佳,电话:0771—8095092。

    附件:

        1.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申请表

        2.鲜茧收购资格复审申请表

        3.广西鲜茧收购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4.广西鲜茧收购资格复审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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