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龙头企业服务农户典型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1    浏览次数:3

黔农产办[2013]5号

各市(州)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宣传展示龙头企业为农服务的显著成效,示范带动更多的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按照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要求,将组织编印龙头企业服务农户模式创新案例典型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供典型材料企业: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湄潭兰馨茶业有限公司、贵州柳江畜禽有限公司、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永红食品有限公司。

  二、材料准备:

  (一)企业材料。

  1、明确主题。要紧紧围绕龙头企业服务农户主题(包括为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等直接服务及通过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技服务组织等间接为农户服务),重点就龙头企业如何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满足基地农户生产经营需求,如何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尽量少写企业自身发展历程、规模效益、战略规划等情况。

  2、突出特点。要突出龙头企业服务特色,重点围绕以下1-2种做得较好且服务面较广的服务内容、模式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切勿面面俱到。(1)服务内容。龙头企业服务农户主要内容有:①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供应;②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③动植物病虫害防治;④平整土地、道路、水渠以及建设改造种养殖场地(大棚、圈舍、池塘等);⑤农机作业;⑥收购、运输或贮藏农产品;⑦保护价、加价收购农产品以及二次返利;⑧贷款担保、贴息以及农业保险;⑨提供农产品价格、市场供求、质量安全等信息;⑩其它服务内容。(2)服务模式创新。通过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服务农户。

  3、鲜活生动。多用典型例子说明服务农户的内容,多用数据定量分析服务农户的效果。单个材料篇幅在2000字以内,并提供有说服力和代表性的图片或文本,如服务现场、服务流程、订单合同等。

  (二)产业办材料。填写《2012年龙头企业服务农户情况调查表》。

  三、其它要求:请各地产业办高度重视,认真把关,指导企业按照要求起草典型材料,并于3月29日前将龙头企业服务农户典型材料和《2012年龙头企业服务农户情况调查表》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统一报送我办。

  联系人及电话:邱杏   0851-5280558

  电 子  邮 箱:gzscyh@sina.com

  附件:2012年龙头企业服务农户情况调查表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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