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局城区分局与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

发布日期:2013-01-31    浏览次数:4

  近日,长治市局城区分局与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要求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到实处。

  该制度明确了五项协调工作:一是案件移送与协查制度。在工作中发现公务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和查处意见移送检察机关。二是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两部门应加强联系、交流信息,及时通报本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协作调研制度。发挥各自优势,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四是预防宣传教育和咨询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情况、做法和成效,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同时,采取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公务人员的警示教育。五是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工作。

  该制度是加强部门协作,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力举措。可以有效加强两个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和案件移送机制,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预防质量技术监督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合力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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