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市〔2013〕201号
各市、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步伐,吸引国内外科技成果来苏转化,按照《2013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现对2013年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单位在2012年12月1日——2013年7月20日期间,与成果供给方(不限区域)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项目,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
3.申报单位在项目有效期内按技术交易合同约定拨付款项。
4.项目经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备案、已取得《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书》。
5.存在《会计准则》中关联交易的项目、企业,其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书》复印件;
3.技术转让、开发出具的税务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
4.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法人身份证件等。
以上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供,一式一份、A4纸装订。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助。
三、其他
1.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补助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各市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
2.补助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
3.补助经费按照《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试行)》(苏科规〔2013〕4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4.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处 李莉,电话:65240990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张文俊 王锦红,电话:65240989
附件:《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项目资金申请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