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安监三函〔2013〕2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立即从国家总局网站下载《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认真学习研究,掌握相关要求,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二、要根据《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调整的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及其相关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及推荐的控制方案,指导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改造工作,督促本辖区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并确保于2014年底前完成。
三、深入梳理排查,调整本辖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及装置明细,并于2013年3月30日前上报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附件:
1、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情况一览表
2、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情况汇总表
联系电话:0451-87016199
电子邮箱:zcy0718@126.com
联 系 人:周存友
二O一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