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联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9月6日至8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举办“2013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农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合作、科技、绿色、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以投资、贸易和技术合作交流为重点,深入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和领军企业,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办、承办单位
本届“农洽会”由农业部、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承办。
三、组织领导
“农洽会”成立组委会,负责会议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招商邀商部、项目洽谈部、展示规划部、产品贸易部、科技合作部、新闻宣传部、环境卫生部、安全保卫部、效能监察部。秘书处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落实会议各项任务。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9月6日- 8日, 产品展示时间。
9月6日-14日,产品贸易时间。
9月4日-5日, 报到。
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会展中心。
五、主要内容
(一)农业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发布、洽谈和签约。推介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较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引导国内外有投资意向的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及知名商会、协会为主体进行项目对接洽谈和签约。
(二)农产品展示和贸易。洽谈会设粮、油、肉、蛋、奶、饮料、调味品、果蔬、饲料、木制品及加工机械设备等展示和贸易平台。
1.展示和贸易区
(1)综合展示区。在驻马店市会展中心内设置综合展示区,共有特装和国际标准展位360个,其中,免费为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1个特装展示展位、为境外参展企业提供50个标准展位。由各省代表团和境外参展企业自主布展。
(2)产品贸易区。在驻马店市天中广场设置贸易区,包括原产品类、粮油加工类、肉奶加工类、果蔬调味品类、纺织品类、皮革加工类、中药材类、木材家具类等八大类展区,共1000个国际标准展位,每个展位收费1200元,以各代表团为单位组织企业参加。
2.主食加工业展区。在驻马店会展中心设主食加工业展区。根据农业部“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培育领军企业,促进主食加工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的部署要求,今年将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河南、四川等10省(区、市)主管部门牵头组团,组织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集中展示、推介主食加工技术、装备、名品、精品。组委会将免费为10省(区、市)提供1个特装展示展位。
3.加工机械设备展区。在驻马店市天中广场设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展区,免费为国内外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设备企业提供50个展位。
4.科研成果发布区。在驻马店市会展中心内设投资洽谈、项目签约、投资信息和科研成果转化发布区。
5.农产品采购和贸易项目签约区。在驻马店市会展中心设农产品采购和贸易项目签约区。
(三)农产品加工业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发布、洽谈与签约。发布推介一批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专利。同时组织农产品加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农产品加工企业洽谈签约,促进农产品加工技术转化、推广和应用。
(四)中欧农产品加工业技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欧盟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官员,中欧农产品加工领域专家、学者,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重点围绕肉制品、果蔬、乳制品、薯类加工发展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交流。
(五)农产品产销对接及采购项目洽谈、签约。组织50家境内外采购商、贸易商、大型超市、商品流通企业及高等院校、部队等集团消费群体与加工企业对接洽谈,签约一批产品采购和贸易项目。
(六)参展产品评定及组织活动评奖。本届“农洽会”将对国内参展产品进行优质产品评定,具体办法见大会组委会网站(www.zgnqh.com或www.capit.org.cn)。同时,对在会议组织、项目签约、产品展示和贸易、科研成果转化及参展产品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六、参展企业条件
本届“农洽会”参展企业及产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外资企业及境外知名企业等为主。鼓励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记录的中小型企业报名参加。
七、参会单位和人员
(一)国家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以及休闲农业企业。
(四)国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大型连锁超市。
(五)国内外大型采购商和贸易代表。
(六)国内外涉农金融投资机构及知名商会、协会。
(七)港澳台知名人士、农业社团组织和农业合作社。
(八)有关国家驻华使节、涉农国际组织机构代表。
(九)有科技合作项目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十)各级新闻媒体。
八、会议服务
(一)优惠服务。为代表团提供新闻发布会、项目签约仪式场地;为代表团特装布展免费提供展示场地;免收参展企业税费;免费为参会客商在“农洽会”网站上发布项目、信息;为特邀嘉宾提供免费食宿,为各省级代表团免费提供2人食宿;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凭有关证件免2人食宿。
(二)新闻宣传。会议期间设“农洽会”新闻中心,组织协调中央、省级和地方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采访和报道,并举办若干场新闻发布会。
(三)网络服务。组委会在“2013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网站上,建立项目、产品、投资、中介信息库,提供网上交流、在线洽谈等服务。会后,网站将实行常态化管理,不断更新和充实版面信息,继续为广大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发布,为各地开展招商引资、合作交流提供服务。
(四)会议接待。“农洽会”报到期间,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分别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郑州火车站、驻马店火车站、驻马店北高速公路出口等设立接待站,24小时接送参会代表;选择若干宾馆、饭店,为参会代表提供食宿服务;为各代表团提供会议用车,协助预订返程机票车票。
(五)广告招商。“农洽会”期间,将根据企业和客商要求提供形式多样的广告服务。
九、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要把“农洽会”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积极组织当地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企业、科研单位和金融投资机构、企业协会、商会组团参会,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参会的协调沟通。
(二)各地要按照会议内容和安排,认真做好项目洽谈与签约、产品展示与贸易、科研成果转化与对接及产品评定等工作。于8月5日前将参加重点项目签约仪式项目、参展企业和参加评定产品、活动安排及其他事项报组委会相应专业工作部。产品评定样品报送时间为8月24日-8月31日,产品布展时间为8月27日- 9月5日,由各代表团负责。
(三)参展企业需填写《2013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由各代表团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报组委会秘书处联络组(邮箱zgnqh2013@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
(四)各代表团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照组委会统一印制的统计报表认真进行成果统计,并于9月8日12︰00前将报表送至组委会项目洽谈部。
十、会议联络
(一)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蔡力010—59192710
(二)河南省农业厅
钱秋忠0371—65918892 13903849132
邮箱:cybqqz@163.com
(三)大会组委会:
1.秘书处
(1)综合联络组:孙海霞0396—2801911 18239650699
(2)接待服务组:李莅三0396—2998511 13939611359
史慧0396—2998511 13303966101
(3)产品评定组:许卫平0396—2911121 13938368517
2.招商邀商部
胡颜伟0396—2917205 15893928979
3.项目洽谈部
赵卫东0396—2601183 13938381086
焦润启0396—2939729 13633963083
4.展示规划部
张永生0396—2601135 13507669960
5.产品贸易部
张林0396—2912209 13033818656
6.科技合作部
赵和平0396—2901680 13839626868
7.新闻宣传部
赖小青0396—2600757 13949586651
大会信箱:zgnqh2013@163.com
附件:2013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申请表
2013年3月29日
附件:
附件.doc农企发〔2013〕2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