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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裁量职权目录》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八项制度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2-08-03    浏览次数:2

  五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2〕2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33号)文件精神,我们组织起草了《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裁量职权目录》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八项制度,请你们进行认真讨论修改,并将修改意见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 系 人: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严鹏、杨睿

  联系电话:0951-5160973

  电子版网址:www.nxep.gov.cn

  附件:1.《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裁量职权目录》

  2.宁夏环境保护行政裁量权公开公示制度

  3.宁夏环境保护厅行政裁量说明理由制度

  4.宁夏环境保护厅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5.宁夏环保厅重大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6.宁夏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执法卷评查制度

  7.宁夏环保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8.宁夏环保厅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制度

  9.宁夏环保厅行政裁量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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