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3年春运期间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31    浏览次数:2

各州(市)商务局、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省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

  根据全省2013年春运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保障春运期间全省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市场秩序正常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市场监测预测预警工作

  各州市商务局、中石化云南公司、中石油云南公司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成立春运期间成品油保供协调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各州市商务局、中石化云南公司、中石油云南公司要密切关注春运期间成品油市场的消费需求、供应配送及库存保障能力等有关情况,准确掌握市场运行动态,如发现市场异常波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并及时上报。

  二、保障市场供给

  春运期间,各州市商务局要根据春节和春运期间成品油市场需求特点,积极协调当地中石化、中石油等供应主渠道企业增加供给,保证加油站合理库存水平,合理调运。保障重点路段、旅游景区加油站不断档、不脱销,确保春节和春运期间人民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和社会公共服务业用油需要。

  三、保证供应安全,做好服务

  中石油、中石化等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油品储运、发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运营工作,重点对油库、加油站(点)等关键设施进行安全监控和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经营企业高等级公路、旅游景点沿线等重点路段加油站要保证环境卫生,做好服务。

  四、加强市场监管

  春运期间,各州市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加油站的运营服务情况,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秩序。

  云南省商务厅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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