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1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委各有关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177号),进一步做好蔬菜生产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刻领会“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全省蔬菜生产能力,保障城市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有利于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具有江苏特点的健康、安全、放心蔬菜品牌;有利于推进蔬菜产销协作,拓展销售市场,减轻产地滞销压力,为农民增收多做贡献。各级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推进城郊菜地基地化、农区菜地规模化、产销对接品牌化、科技服务专业化,促进蔬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启动“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规划是蔬菜基地建设的基础,各地要按照我委《关于组织编制“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规划的通知》(苏农办园[2012]19号)要求,抓紧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在基地布局上,要建在大中城市近郊1-2个乡镇的基本农田内,突出连片开发,划定每个基地的规划范围,与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利于基础设施投入与管理。省里将对每个蔬菜基地进行编号并公示,实行长期保护。在基地建设上,要体现基地建设的继承与发展,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蔬菜生产基地,填平补缺,提档升级,但不得进行不同乡镇间蔬菜基地面积简单拼凑。在基础设施上,突出“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做到“旱能灌、涝能排”,生产配套,水电设施齐全,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在设施装备上,着力发展“两网一灌”设施,标准实用温室与钢架大棚,基地内70%以上菜地实现设施化生产。露地蔬菜全面实现喷灌生产,设施蔬菜针对不同品种实行滴灌水肥一体化,实行防虫网与设施薄膜双覆盖。在生产主体上,要大力引进、培育蔬菜生产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明确基地品种布局,与城市需求对接,促进基地尽快投产运营。基地规划经专家论证、政府审批后,于2013年2月底前由各市、县(市)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送省农委备案。

  三、整合资源,集聚项目,合力建设高标准“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各地要围绕规划建设任务,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与部门支持,集聚项目资源,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高质量地建好蔬菜基地。在菜田基础设施建设上,要积极争取财政预算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机补贴等项目向蔬菜基地倾斜。在生产设施装备建设上,省级高效设施农业蔬菜项目重点扶持基地内相关主体发展遮阳网、防虫网等生态栽培设施,发展喷滴灌水肥一体化及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大力支持发展粘虫色板、杀虫灯等绿色植保设备。在支持基地新发展设施蔬菜的同时支持基地内原有设施的提档升级。在技术推广应用上,各地要支持蔬菜基地生产主体申报承担农业三新工程等蔬菜重大技术推广项目。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承担实施的蔬菜技术推广项目要将蔬菜基地作为技术示范点。要针对基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推广、科研、教学单位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并将蔬菜生产先进技术率先在基地示范。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联系一个蔬菜基地,按照技术菜单化、生产模块化、全程标准化的要求,开展高效创建活动,将基地作为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阵地,实施蔬菜“四创新”,推出一批设施蔬菜新品种、设施生产新技术、设施发展新模式、设施技术新组合。在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上,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培训工程项目资金要向蔬菜基地倾斜,大力培育蔬菜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加工、流通企业,提高生产营销组织化水平。

  四、强化监管,从严治理,确保基地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安全监管是蔬菜基地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进蔬菜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基地生产源头治理。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蔬菜基地环境监测,对基地土壤、空气、灌溉水、重金属含量等指标每三年定期检测一次,确保达到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对已建基地3公里范围内有化工企业的,要与环保部门开展联合工作,坚决予以远迁,并建设隔离带。二是加强蔬菜生产产中监管。每个蔬菜基地都要以合作社为载体试行农资统一供应,落实专人登记投入品购买、使用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政府补贴零差价销售。省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要加大对基地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推广示范项目的支持。在基地内全面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市县园艺技术推广部门要与每个标准园进行对接,安排技术人员长驻基地,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引导基地生产者规范记录田间生产档案,严格按照标准生产。每个蔬菜基地要示范建立一套质量追溯系统,逐步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界定,风险可防控,提高基地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加强蔬菜产品终端控制。全面推行基地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加快发展蔬菜商品化处理与品牌化销售,加大蔬菜采后预冷、清洗、分级、包装、储运等设施设备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蔬菜基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

  五、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努力提升蔬菜生产经营效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蔬菜生产,用现代化的生产经营形式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建立高效率的产销体系。一是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基地都要组建蔬菜产销合作社,吸纳基地内90%以上的菜农参加合作社,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蔬菜产销合作联社。市县农业部门要安排专人指导,努力将基地合作社培育成技术型、市场带动型的产销合作社。二是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着力开展种苗统育统供,加快蔬菜良种推广,原则上每个万亩以上蔬菜基地都要配套建设一个工厂化育苗中心。市县土肥部门要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植保部门要在基地内设立有害生物监测点,建立统防统治组织,加快试点开展统一种苗供应、统一农资购销、统一病虫害服务。蔬菜基地专业化服务覆盖面达90%以上。三是强化蔬菜直供直销。要帮助蔬菜基地在大中城市蔬菜批发市场设立专供直销点,在大型超市开辟销售专柜,与大型集体伙食单位建立配送关系,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拓展蔬菜销售渠道。要依托合作社,大力发展蔬菜基地品牌,培育壮大一批名牌蔬菜产品。每年省里将通报全省基地蔬菜产销对接情况。四是做好信息监测预警工作。要高度重视蔬菜产销信息监测分析,在蔬菜基地设立监测点,落实专人定期采集、分析蔬菜播种面积、产量、收购价等信息,引导基地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五是完善蔬菜生产补贴、保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蔬菜生产补贴政策,根据蔬菜市价情况对菜农进行适当补贴。进一步完善蔬菜生产保险制度,推进蔬菜生产保险全覆盖。

  六、加强领导,完善考核,建立健全蔬菜基地建设工作保障机制。省农委成立了“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园艺处、计财处、科教处、农产品质监局、市场处、合作社指导处、农经处、园艺站、耕保站、植保站、农检中心、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站为成员单位,各处室根据职责做好蔬菜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制定详细方案,定期会商蔬菜基地建设重大事项。各地也要建立工作制度,合力推进蔬菜基地建设。为便于检查考核,我委将制定蔬菜基地验收标准以及“江苏省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认定办法,每年开展省级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创建考核,对验收通过的蔬菜基地进行奖补。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通过定期巡查、现场观摩等方式强化推进力度。要加强工作宣传,争取政府关心和社会支持。省里将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1月3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