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包括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健全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加强教师教育经费保障等八项任务。其中经费保障方面,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教师教育财政支持力度,要把教师培养培训作为新增财政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高等学校要建立师范生教育实习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师范生教育实践需要。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支持实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