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4    浏览次数:1

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3年2月3日零时35分,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据初步推算,矿井透水量约为10000m3/h,工作面当班井下作业人数444人,截至2月3日9时,安全升井443人,1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李斌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开展救援,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副省长杨振超立即率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省政府安委会决定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煤矿: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测监控,企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煤矿现场管理,小煤矿整顿关闭等情况。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等环节安全监管,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工作措施,县、乡政府“打非”责任和区域联动机制落实等情况。

  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机场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春运工作,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人员教育,道路交通治超工作等情况。

  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和露天采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打非”责任落实,整顿关闭等情况。

  危险化学品:各类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各类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企业冬季停产检修、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煤气管道输送和使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巡查、值班值守制度执行情况等。

  消防:“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各类市场商场、餐饮娱乐场所、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五小”场所等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建筑施工:施工、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桥梁、高边坡、高挡墙、隧道、高层地下等重点部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等情况。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燃气生产装置、管道和液化气罐区、充装站(场)安全管理,取缔非法充装液化气站点,以及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等情况。

  公共场所:大型群众集会安全管理,旅游景区(景点)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宾馆、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和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以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销号,以及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的落实情况。对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皖安〔2013〕1号)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各地要将整改工作情况经政府安委会主任签字后,于2月20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是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情况、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检查以企业和各地自查为主。各地政府要对照上述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检查内容,立即组织本地区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省政府安委会将对各地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立即部署,组织力量,明确方案,明晰责任,全面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逾期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对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或受自然灾害威胁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活动。各地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问责规定。要逐级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治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要予以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酿成事故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2月3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