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科技字〔2012〕16号
关于推荐2011年阳光工程先进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阳光工程工作突出的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奖励。各市要按照《山东省农民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对本市2011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进行认真检查考核,根据分配的名额(见附表),选择培训条件良好、培训工作规范、培训效果显著的优秀基地,并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询问(电话抽查学员数量不得少于承担任务的10%)等方式,对其培训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向省厅推荐。省厅将在各市推荐基础上,择优确定先进培训基地。
请各市将推荐材料、培训基地考核表及电话抽查记录以正式文件,于3月27前报厅科技处。
附件:2011年阳光工程先进培训基地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