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南内容
1.血液净化产品开发
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型自动腹膜透析机、腹膜透析材料、血液透析设备、血液透析耗材,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或药品注册证书。
2.心血管疾病诊疗产品开发
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生物心脏瓣膜和输送系统、新型动物源带瓣管道及补片、心血管介入诊疗导管、轴流辅助循环血泵系统、植入型心室搏动辅助系统、植入式双腔心脏起搏器,新型心脏电生理三维标测和射频消融系统,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经费安排:每个产品可申请国拨经费100-500万元。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要求
1.上述指南内容共2个方向,每个方向下列若干产品,每份申请书申报其中的一个产品。
2.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鼓励产、学、研、医联合申报;企业需自筹除国拨专项经费外的其他研发经费,并应提供相应承诺证明。
(二)实施年限
截止到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