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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商务部2012年夏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5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定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8月16日举办夏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为搞活我区农产品流通,借助新农村商网购销对接平台促进农产品交易,现就参加商务部“2012年夏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一)收集区域特色农产品信息。新农村商网将陆续建立各地区域农产品信息库,从区域农产品信息库建设和推广入手,逐步提高各地农产品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以此促进区域农产品的营销工作。请各市县(区)按照《区域特色农产品收集申报表》(见附件)格式收集报送。

  (二)收集购销信息。请重点组织各市县(区)报送本地特色农产品及相关生产销售商家信息。组织农产品生产规模大的农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以及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开展夏季农产品供应和采购信息的收集工作。

  自7月16日起,上述信息通过新农村商网购销对接工作平台(http://nc.mofcom.gov.cn/djpt)进行报送,区域农产品信息也可填写区域特色农产品收集申报表后统一报宁夏商务厅信息中心。

  二、请做好上报信息和成交情况的核实工作。

  对上报的各种信息要认真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接会开始后,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成交情况要组织核实,并将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方式报宁夏商务厅信息中心。

  三、宣传推广工作。

  要充分动员相关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效利用新农村商网开展网上购销对接,积极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涉农机构、企业的沟通协商,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各种信息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要注意收集典型事例,及时对购销对接情况进行总结。

  (二)首批6个试点县(市、区)要继续发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点作用,做好区域内的购销对接服务。同时,全面总结农村商务信息试点情况,评估试点成效。

  (三) 对接会结束后,自治区商务厅将根据新农村商网公布的数据对各市、县(区)信息上传的数量和成交排名给予公布并全区通报。各市、县(区)结合夏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情况进行总结,并请于2012年8月25日前报宁夏商务厅信息中心。

  联系单位:宁夏商务厅信息中心

  联 系 人:于海青  李晓莉

  联系电话:0951-6024457 (传真)

  Emial: yhq935@126.com / XL_L2004@163.com

附件: nnecttype="rect" gradientshapeok="t" o:extrusionok="f">2012年夏季对接会 附件.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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