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农发〔2013〕4号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2月1日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 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紧紧抓住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重大机遇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首次以农业科技创新为主题,提出了“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指明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出台了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作出全力打响“四张名片”、重点建设“六大内容”、精心打造“一批优势产业”、着力推进“八大行动”的总体部署,配套了系列政策措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战略的深入实施为高原特色农业科技创新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也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遇。全省各级科技部门要把农业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创新发展思路和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在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突出农业科技工作重点
围绕发展高原粮仓、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开放农业,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实施一批农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提升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巨大、可能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优势特色产业,凝练科技需求,以技术链支撑产业链,把做大做强科技型龙头企业作为主要抓手,持续支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种子种苗培育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和农业信息化为重点,“十二五”期间培育和认定500个优质种业基地,500个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500个农业科技示范园。
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培育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培育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培养和引进农业创新人才团队,加大对农业创新条件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以农业信息化为重点的农业科技服务业,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三、实施高原特色种业科技创新工程
围绕粮食、烟草、蔗糖、茶叶、咖啡、天然橡胶、果类、蔬菜、畜牧、蚕桑、花卉园艺、生物药业、淡水渔业、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加大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力度,整合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科技资源,按品种单元组建若干种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新品种研发联合体,实施一批重大种业科技项目,着力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新品种,保持优势特色产业的领先地位。
“十二五”期间每年认定100个优质种业基地,打造一批种子种苗培育、生产龙头企业,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打造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南亚的粮食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种选育基地和种子种苗繁育生产基地。
四、实施优势特色产业科技培育工程
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巨大、可能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优势特色产业,凝练科技需求,以壮大规模、提高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为重点,“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育认定100个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按照“龙头企业 创新团队 基地”的发展模式,每个产业由几家龙头企业牵头,1-2位知名专家为领军人物,带领一个科研团队,企业提出科技需求,提供一笔科研资金,建立一批生产基地,省州县三级科技管理部门联动,立项持续扶持,组织产业重大科技攻关,以技术链支撑产业链,加快成果转化,把做大做强科技型龙头企业作为重要抓手,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五、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工程
遴选一批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以及我省重大科技专项、创新强省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果进行示范推广,促进农业新品种、高效生态种养技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动植物病虫害与疫病防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
以争取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富民强县、星火计划项目支持和我省创新强省计划、科技富民强县计划、科技成果推广示范资金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大对各级农业科技园区的扶持力度,每年培育认定100家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发挥园区科技集成示范和成果转化应用的带动作用。
培育和认定一批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大力培育涉农服务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农村科技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综合性服务与专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依托科技项目,发挥科技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六、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单独或联合建立符合高原特色农业和新农村发展需求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其他新型科研机构,推动有实力的农业科技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农业领域已组建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推动其发挥在产业技术创新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在高端人才培养引进、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各类人才工作中,向涉农人才倾斜,建立稳定的项目立项支持机制,培养一批农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七、实施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
通过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以企业为载体的优质种业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培育认定,创新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等工作,聚焦农业科技企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农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完善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鼓励农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力度,通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推动设立研发机构和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提高企业负责人依靠科技加快发展的意识和本领,培育一大批分布于不同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的科技型龙头企业,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进农业园区,逐步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园区,大幅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水平,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八、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
鼓励各地探索扶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企业和基层的政策措施,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服务企业、服务基层。认真开展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辅导员的认定工作,启动科技特派员培训、考核、奖励工作,对服务业绩好的省级科技特派员进行奖励,优先安排学习培训。围绕桥头堡战略实施和连接东南亚、南亚大通道建设,以面向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农业科技合作和交流。
九、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与金融结合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合作,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信贷、风险投资、资本市场、民间资金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创新创业。扶持农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农业企业和科技特派员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引导和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进入不同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大力培育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瞄准国内外知名农业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引导省内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对接开展资金、技术、市场、资源、人才等方面的合作。
十、扩大农业科技国内外交流合作
结合独特的资源、区位优势,加强高原特色农业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深入实施科技入滇工作,加强与国内外大院名校名企的农业科技合作、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及国际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合作,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项目,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优秀科技人才。实施农业科技“走出去”战略,支持境内外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基地(园区)建设,鼓励与周边国家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合作开发和交流。
十一、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环境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增加财政农业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大高原特色种业、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等支持力度,提高项目组织策划质量,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部等相关部委的支持。公开发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最新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部门会商合作,与财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加强省(州)市县联动,集成资源,共同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农业科技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农业科技创新取得的重大成果、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农业科技有力支撑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