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农明字〔2013〕3号文件切实做好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6    浏览次数:2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农明字〔2013〕3号文件切实做好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近期抓好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3〕第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认真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工作,加强蔬菜生产的技术指导服务,搞好市场产销衔接,确保节日期间“菜篮子”产品均衡供应。如遇有重大异常波动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2月5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近期抓好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农明字〔2013〕第3号

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业厅(委、局):

  近期,严寒雨雪冰冻天气多发,特别是中东部大部地区出现雾霾天气,对蔬菜正常生长发育造成了一定影响。对此,农业部高度重视,及时进行部署,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国务院办公厅1月28日发出《关于保障近期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4号)后,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再次做出批示,要求再部署,抓好当前蔬菜生产保供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农业部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近期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工作。各地农业部门要从稳价格、惠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春节前后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近期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保障供应各项工作。各蔬菜重点产区,要派出工作组,深入生产一线,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及时出台针对性的扶持政策,确保春节前后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工作顺利进行。

  二、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各地农业部门要组织专家制定和发布蔬菜冬春管理的技术指导意见,完善灾害性天气的防控预案。农业部近期将派出专家组赴蔬菜生产区进行技术指导。各地也要农技人员深入蔬菜重点产区,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因苗落实好管理措施。北方设施蔬菜产区要落实好防低温寡照、大雾天气的应对技术措施,合理控制温度,改善光照条件,降低空气温度,保持棚膜清洁和棚内适量通风,增加夜间覆盖,提高设施保温性能,防止出现冻害;特别是雾天的温室大棚要尽量采用烟霉法和粉尘法施用,搞好科学施药,提高病虫防治效果。南方地区要在抓好田间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育苗设施管理,提高菜苗素质,保障生产需要。对蔬菜集中产区和受灾地区,要采取蹲点包片、进村入户的方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趣。要深入养殖现场,帮助养殖场户做好冬春饲养管理.做好饲草料等物质储备,做好猪流行性腹泻等常见病防治工作,提高母猪繁殖率和仔猪成活率。

  三、加强生产和市场供给监测预警。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产销信息监测和发布,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组织好冬春淡季的市场紧缺产品生产和上市档期。抓紧启动春节期间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日报制度,紧盯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市场运行走势。南方地区要发挥冬季光温资源丰富优势,搞好茬口轮换,适当扩种短生育期的蔬菜品种。北方地区要搞好设施蔬菜管理,增加蔬菜等“菜篮子”产品有效供蛤。特别是北方棚菜区、“南菜北运”基地等生产区要及时掌握蔬菜生产进度和市场动态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及信息发布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发布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市场供应。

  四、搞好市场产销衔接。各地农业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蔬菜产需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推介活动,搭建有效交易平台,密切产销关系,保障供应数量,丰富供应品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降低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相关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与批发市场的联系,适时启动调控预案,合理引导生产和消费。要鼓励批发市场和经销商户在异常天气、春节期间坚持营业,保证农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各地农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带班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雾霾天气发展变化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强化灾情调度,遇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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