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绿化委关于做好2013年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6    浏览次数:2

沪绿委办〔2013〕1号

各区(县)绿委(办)、市绿委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优化服务、强化管理,全力推进落实绿化林业“十二五”规划,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作出新的贡献。

  今年,各级绿化委员会要以“建设生态文明、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意识教育和宣传两个体系,拓展全民参与绿化的覆盖面,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建设生态文明放在突出地位,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昭示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

  全力推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爱绿护绿的绿化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断扩大国土绿化面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坚定不移地继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要从完善区(县)街镇绿委体制着手,进一步发挥绿化委员会组织发动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发挥绿化林业部门主力军的作用,动员全体上海市民积极介入和参与到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中来,切实提高国土绿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推动上海绿化林业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着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服务活动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强化公众参与意识,提高公众参与能力。要本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各级绿化委员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好落实,围绕3.12植树节、6.5环境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咨询活动。

  (一)积极拓展渠道和载体,融服务于组织发动中

  在新形势下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要结合上海城市特点,充分体现改革和创新精神,充分挖掘全民义务植树的有效载体,为适龄公民履行义务植树责任搭建平台。

  1、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保护自然相结合

  要尊重自然,切实保护好绿化林业成果,采取措施加强土地集约化利用,在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开展绿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要千方百计积极开辟义务植树尽责的场所,供市民报名参加义务植树各项劳动,培育市民生态文明意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原则上应鼓励市民就近参加社区、单位组织的义务植树尽责劳动。

  在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直接义务植树活动基础上,积极鼓励市民因地制宜地参加绿地树木(古树名木)的养绿护绿活动以及认建认养活动,增进市民参与绿化建设和管理的责任感、荣誉感。各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单位要按照《上海市绿化认建认养实施意见》规范开展绿化认建认养工作。各区县、各大公园的认建认养咨询服务电话和组织渠道应当常态化。组织集中认建认养的活动应当提前在公共媒体上告知,以利于更多的市民参与。鼓励社区和单位参照开展社区绿化、单位绿化和立体绿化的认建认养。

  2、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社区低碳文化相结合

  要积极倡导开展“爱我社区,绿化家园”活动。各区(县)、街道(镇)绿委办要对居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绿化技术和管理知识方面的指导。要建立通畅的渠道,联合居委会引导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居住小区护绿养绿工作。要积极倡导低碳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绿化活动,如结合垃圾分类、结合电子帐单,用节约的资源和资金用于养绿、护绿等,用于家庭绿化美化等,不断增加和巩固社区绿化成果,改善社区、家庭绿化环境。

  3、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相结合

  生态文明需要强化公众的共同参与。工厂、学校、部队、机关、河道、铁路、公路等部门,要深挖潜力努力发展各种绿化,搞好生态环境建设,要积极组织职工、师生、官兵等参与部门绿化建设和绿化养护,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和社会绿地的长效常态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的生态文明宣传,使生态文明理念从小扎根幼小心灵。要主动借助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态理念、绿化意识融入到社会各单位的日常工作中,积极推动创建“绿化合格单位”、“花园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等,以创建带动社会绿化建设管理水平。

  4、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绿色文化相结合

  在积极推进义务植树的同时,要大力开展各种方式的绿化文化活动。在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绿化知识和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园区、进村宅、进楼宇”活动。要引导市民树立和接受“绿化从身边做起”的观念,积极倡导家庭养花、办公室养绿,开展好“十万盆花进家庭”活动。要组织开展社区居民绿化科普知识、绿化法规宣传,完善绿化协作网,将“绿化六进”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做出成效。重点帮助有关社区和单位解决养护技能不足的问题。在绿化调整改造、病虫害防治、合理修剪等方面共同开展试点和技术培训,让知绿、懂绿、赏绿、爱绿、护绿成为一种文化融入到企业文化、机关文化、校园文化、楼宇文化等中间。

  (二)深化绿化宣传内容和内涵,引导提高公众生态意识

  建设生态文明,要加强引导,全面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各区县绿委办要联合各街镇组织安排内容丰富多彩、时间地点灵活的各类绿化宣传咨询活动。各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市属各大公园也要积极组织、主动参与、配合区县的绿化宣传。同时要积极发挥报刊、杂志、电台、电视、通讯、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地做好绿化宣传工作,要深化主题,总结经验,出新意、有亮点。

  一是宣传生态文明的深刻含义。要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理念的根本转变。要宣传可持续发展理念已贯穿到社会的生产、生活和人们的交往领域,在全社会弘扬生态文化,创立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二是宣传绿化在生态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将绿化宣传融入生态文明的总目标,宣传生态文明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要大力宣传绿化科普知识,宣传绿化科技新成果、新类型,特别要宣传绿化对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作用,传播生态文明的深刻内涵。

  三是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和义务性。要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植树节的由来,宣传五届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上海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在新形势下义务植树尽责的各种方式,通过宣传使广大适龄公民真正认识到义务植树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感受到义务植树尽责渠道的通畅性,自觉参与义务植树等绿化活动。

  三、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区县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的情况,以便于向有关新闻媒体的提供宣传信息,方便市民报名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要做好以下材料的上报工作:

  (一)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年度工作安排;

  (二)植树节前后的集中植树和宣传活动点及预定时间;

  (三)可供市民报名参加植树的义务植树点(含面积、地址、可植树数量);

  (四)可供认建认养的绿地(含面积、地址);

  (五)各区县绿委办义务植树报名、认建认养、绿化咨询电话;

  (六)各区全年绿化“六进”活动安排表。

  材料上报时间:2月20日前。

  联系电话52567187传真63231081

  电子信箱shlb1601@126.com。

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